深圳光彩事业简介

  • 1996年4月23日,在江总书记题词"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"的鼓舞下以及中央统战部和深圳市委的大力支持下,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深圳分会(以下简称"深圳分会")和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在深圳成立。
  • 1999年5月29日,深圳分会和深圳市光彩会合并,成立了深圳光彩会,同时保留了深圳分会的牌子,以便在业务上接受中国光彩会的指导和委托,代表中国光彩会向港、澳、台、侨及海外朋友宣传光彩事业,并组织他们参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,同时协助他们实施光彩扶贫项目,协调关系,提供有效的服务。
  • 经过几年的发展,深圳光彩事业拥有了一支226人的积极分子队伍。先后与省内外贫困地区及市内外欠发达村镇达成项目协议上百个,已实施项目76个,实际投入资金21.9亿元人民币,为扶持贫困地区办学和各种公益事业捐款2.5亿元人民币。在这些参与光彩事业的理事中,先后有4人分别被评为"全国十大扶贫状元",7人分别获得"中国光彩事业奖章",5人获得1998年广东省光彩事业优秀奖,11人获得荣誉奖,2人获得中国光彩会光彩事业"组织奖"等;深圳分会也获得1998年中国光彩事业"组织奖",市会荣获国家民委授予的"扶贫先进集体"和广东省委、省政府授予的"扶贫工作先进集体"及深圳市政府授予的"深黔携手、扶贫帮困先进单位"等荣誉称号。深圳光彩事业还在联合国论坛引起关注。深圳的光彩事业走在全国的前列,先后受到中央统战部、全国工商联和中国光彩会的肯定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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